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组织8名执行干警,在社区工作人员、买受人等见证下对一处已经拍卖但拒不交付的房屋进行强制开锁腾房,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被告方某提供抵押物商品房一套用于金融贷款,因贷款逾期,法院判决偿还本息及罚金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案后,发现方某多个申请执行案件的欠款总额已达200余万元。2022年5月,将乐法院依法对方某名下的商品房采取司法拍卖措施,买受人杨某以71万余元价格竞标成功。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要求其主动腾房,方某不露面不腾房,拒不配合。执行法官粘贴腾房公告,责令方某限期腾空,否则将依法强制腾房,但方某拒接电话玩消失,后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方某取得联系。
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委托开锁公司到现场,强制进入屋内,对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监督搬家人员将物品妥善装车送至保管仓库。腾房全程录音录像,实时记录腾房动态,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历时5个小时,腾房工作圆满完成,执行干警将清空的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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